有限质保条款 | 昆山市正百机电有限公司

有限质保条款 (Limited Warranty Terms)

适用产品:轮椅充电器
出具方:昆山市正百机电有限公司(下文简称“卖方”)
生效日期:2026年04月29日
第一条 质保周期与覆盖范围

1.1 产品自卖方发货之日起享有 12 个月 的有限质保。在正常使用及规范保养条件下,质保覆盖原材料本身缺陷及生产工艺缺陷。

1.2 经维修或更换的配件/整机,仅继承原产品剩余的质保时长;维修、换新操作不延长、不重置初始的 12 个月质保期。除非适用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,替换配件不单独享有全新的质保周期。

第二条 质保除外责任(以下情形一律不纳入质保保障)

本质保不承担以下任何损坏或故障的维修、更换或赔偿责任:

  • (i) 误用、超负荷使用、粗暴磕碰、疏于保养、安装操作错误、存放环境温湿度超标;
  • (ii) 外部电力故障:电压浪涌、雷击、电网异常、非匹配供电设备带来的电气冲击;
  • (iii) 未经卖方书面许可,私自拆解、改装或自行拆机维修;
  • (iv) 正常自然损耗:外壳褪色、标识模糊、插头接口常规磨损;
  • (v) 物理破损:壳体开裂、跌落撞击、进水受潮、线缆割破、插头变形;
  • (vi) 搭配不兼容的轮椅、电池、控制器或非标电源适配器使用引发的故障;
  • (vii) 超出 12 个月质保有效期。
第三条 卖方唯一赔付与处理方案

3.1 经判定属于质保范围内的故障,卖方优先选择维修或更换配件/整机。仅当设备无法维修且无替换库存时,方可办理对应金额的退款或转为账户余额抵扣。在任何情形下,卖方均不主动支付全额现金退款。

补充方案: 买方可以自主选择不寄回故障设备,卖方在核验证据后直接执行退款或账户余额抵扣,无需退回货品。

3.2 卖方承担质保维修、换新产生的物料及人工成本。买方承担将故障货品寄送至卖方工厂的去程运费;卖方承担修好/换新货品寄回买方同一国家/地区的单程运费。跨境补发产生的关税、清关杂费及仓储费,全部由买方自行承担。

3.3 若卖方检测后判定故障属于第二条所列的拒保情形(人为损坏、私自拆机、电压击穿等),则往返全程物流运费、专业设备检测费用均由买方全额承担。

第四条 质保索赔申请流程

4.1 买方发现疑似质量故障,必须在 12 个月质保期届满前,通过电子邮件(zb@zbcharger.com)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。邮件内需附带采购凭证、清晰故障照片/短视频、设备机身序列号。邮件一经发送即视为有效送达;建议买方同时抄送备用邮箱,以防信件漏收。

4.2 禁止无 RMA 授权直接寄回货品。 卖方审核通过后,以邮件形式下发 RMA 退货授权编号及退货操作指引。买方收到 RMA 后 30 日内 寄出货品,逾期 RMA 自动失效(可在质保有效期内重新提交申请获取新 RMA)。若买方恶意反复拖延寄回,卖方有权驳回本次质保申请。

4.3 质保期满前未发起书面索赔通知的,视为产品在交付时无质量缺陷,买方不得事后就同一故障再主张质保权益。

第五条 责任上限与间接损失免责

5.1 在任何情况下,卖方均不对间接损失、附带损失、特殊损失、惩罚性赔偿承担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:

  • 轮椅本体、电池、控制器、第三方配套设备的损坏;
  • 利润、营收、订单、停业停工损失;
  • 商誉损耗、误工损失、第三方索赔;
  • 仲裁费、律师费、鉴定费、差旅保全执行等法律开支。

即使卖方事先知晓该类损失可能发生,亦不承担赔付义务。

5.2 卖方针对单笔订单、单台产品的全部累计赔付上限,取以下两者中的较低值
(i) 该故障产品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款(单价 × 故障数量);
(ii) 100 美元
该赔付上限不适用于经法定认定的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形(属地强制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);其余所有财产、经营性损失均严格执行该封顶限额。

5.3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卖方完全排除所有默示担保,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、特定用途适用性、不侵权、平稳使用等隐含保证。本产品仅作为轮椅专用充电器销售,卖方不做任何明示或隐含的保证,不保证本产品适配任意品牌轮椅、任意电池系统或特殊定制工况。

第六条 通用协同约定

6.1 完整协议:本质保文件为卖方针对产品质保义务的唯一完整正式文书,需与《退款退货政策》《运输与交付政策》合并解读。如各文件条款存在不一致,应以本文件为准;若本文件未约定,则适用对卖方更有利且不违反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。本质保替代所有先前或同期的口头、书面承诺。

6.2 可分性:若本文件内某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,其余条款仍保持完全效力。

6.3 管辖与仲裁:本质保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。所有纠纷应首先通过官方邮箱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统一提交昆山仲裁委员会进行一裁终局仲裁。仲裁败诉方承担仲裁受理费、鉴定费、律师费、差旅费、保全执行费等全部相关费用。

6.4 条款变更:卖方有权在官方网站(zbcharger.com)公示更新质保条款。已确认下单的订单,执行下单当日公示生效的版本。

6.5 双向邮件送达规则:买卖双方发送至对方预留官方邮箱的 RMA、检测报告、质保通知、索赔函等正式文件,发送瞬间即视为有效送达;收件方应自行保障邮箱正常收发,未读取邮件不影响文书的送达效力。

6.6 文本语言效力:中文版为本质保的唯一权威解释文本,其他语种翻译仅供参考,不具有法律约束力。中英文版本出现歧义时,以中文原文为准。

6.7 不可抗力顺延:因自然灾害、航班/港口停运、海关政策变动、国际制裁、原材料断供、疫情、罢工、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事件,导致检测、维修、换新、寄发延迟的,双方互不追责,办理时限可合理顺延。受影响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 通过邮件告知对方并附佐证材料。

6.8 定制 / OEM 订单补充:定制改款、OEM 非标批量订单默认执行本 12 个月质保。如买卖双方另行签署单独书面补充协议约定其他质保时长,则以补充协议为准。

第七条 联系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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