运输与交付政策 (Shipping & Delivery Policy)
适用站点:zbcharger.com 全部订单
卖方核验收到 100% 全额预付款后,启动订单生产筹备。常规订单处理周期为 1–3 个工作日,周末、法定节假日不计入时效。
选择 DDP 空运完税后交货的常规小订单可安排加急排产,订单确认后最短交付前置周期 7 个工作日,该时长仅为参考下限,非绝对保证交付时间;大批量订单的总周期、整批/分批交付模式,由买卖双方提前书面另行约定。
如遇不可抗力事件,交付周期可合理顺延,卖方无需承担延期赔付责任;无不可抗力情形下,卖方无故延期交付,赔付标准为:每逾期 7 个自然日,退还订单总金额 2%,延期赔付累计上限不超过订单总额 10%,超出上限不再额外退款,双方不得再就延期主张其他赔偿。
1️⃣ 卖方先尽商业合理努力对外转售成品;
2️⃣ 卖方扣除已实际产生的原材料、人工、加工、仓储、物流等全部真实成本;
3️⃣ 若扣除成本后预付款尚有结余,结余部分退还买方;若预付款不足以覆盖卖方实际支出,卖方有权向买方追偿差额损失;
4️⃣ 若产品为专属定制、无法对外转售,卖方可留存对应全款以弥补全部投入损失。
本店提供两类发货方案,买方下单时必须选定配送模式:
- 卖方全权负责全程国际运输、进出口清关手续,并承担全部进口关税、增值税及常规清关杂费,货物送货至买方填写的指定收货地址。
- 货件签收完成前,货物灭失、破损风险由卖方承担;买方应当在签收后 24 小时内,向卖方提交清晰开箱照片、完整开箱视频作为外观破损证据;超出 24 小时提交破损反馈的,视为交付时外观完好,卖方不承担外观破损赔付责任。
- 买方需配合提供当地税号、产品进口认证文件、配合海关问询查验;因买方资料缺失、拒绝配合清关、收货地址填写错误导致货物滞留、退回、海关罚金、仓储堆存费,所有费用与损失全部由买方承担。
- 遭遇航班取消、海关严查、港口停运等不可抗力时,卖方可顺延发货周期,不产生延误赔偿。
- 全程国际运输、货运保险均由买方自行安排、自行承担全部费用。订单确认后卖方启动生产,实际出货时间以双方确认的生产排期为准;大批量订单分批/整批交付节奏以书面约定为准。
- 卖方出具出货通知后,买方须在 7 个工作日内安排合作货代上门提货;
• 提货延迟第 8 天起,按订单总货值每日 0.3% 计收仓储保管费;
• 延迟提货满 30 个自然日,卖方有权单方取消订单、另行转售货品;扣除累计仓储费、已发生生产成本、折价损失后,剩余预付款退还买方;若预付款不足以抵扣全部损失,卖方有权追索差额。 - 适用《202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:
– FOB 海运:货物装上承运船舶之后,货损、灭失风险转移至买方;
– FCA 空运/铁路/陆运:货物交付至买方指定承运人后,货损、灭失风险转移至买方。 - 强烈建议买方自行足额投保全程货运险;买方未投保产生的运输途中所有损失,全部由买方自行承担。
🔹 FOB/FCA 渠道:因买方地址错误、无法完成清关、拒缴税费、买方货代操作失误等买方自身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派送,仓储费、退运运费、罚金等全部额外开支由买方承担;卖方可选择取消订单,凭真实成本票据核算扣除已实际发生的生产、仓储、物流成本后,将剩余预付款退还买方;若预付款不足以抵扣卖方实际损失,卖方有权向买方追索差额。
🔹 DDP 空运渠道:卖方负责全程派送,若因买方地址信息错误产生额外物流、仓储支出,卖方有权凭费用凭证向买方收取对应增补费用。
任何一方因不可预见、不可避免、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履约延迟或履约受阻,互不承担违约责任;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:自然灾害、港口/航班大面积停运、海关政策突变、国际经济制裁、原材料供应链断裂、公共卫生疫情、工人罢工、政府行政管制命令。
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,须在事件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发送邮件通知对方,并同步提供可佐证材料;双方协商合理顺延交货、提货、售后办理时限。
本政策及对应订单交易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约束。
双方出现纠纷先通过官方邮箱友好邮件协商;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,全部争议统一提交昆山仲裁委员会进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。
仲裁败诉方全额承担仲裁受理费、鉴定费、双方合理律师费、差旅费、保全执行等全部法律相关开支。
